山东推广51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创新引领作用

山东推广51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为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对于全省对外开放领域的引领作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推广工作的通知》,对外发布2大类51项可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供全省相关地区复制推广和学习借鉴。

《通知》明确,山东省自贸试验区探索出的25项创新性高、影响面较广的创新成果,将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分别为:增值税留抵退税确认制、产业规划编制和产业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等7项营商环境类经验;“链上自贸”保税展销辅助监管系统集成拓展、集装箱进口“船到直提”出口“抵港直装”等6项贸易转型升级类经验;加工贸易海关担保事务履约保证保险“三方合作”新模式等3项金融领域创新类经验;备案制中医诊所发展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益性服务全流程标准化改革等4项创新驱动发展类经验;海事“云登轮”船舶远程监管工作新机制等4项海洋经济类经验,以及以企业为单元简化原产地资格担保手续提高中韩自贸协定享惠率这一项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类经验。

此外,山东还推出了“医保大健康”赋能医保医药医疗联动发展、推行“独任审批师”制度打造“极简审批”模式、口岸智慧查验平台新模式、出口退税“核实可视、信用赋能、信易退”、NQI(质量基础设施)线上线下“一链办”、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存证“易智存”等26项对应用场景具体、具有借鉴意义的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这51项制度创新成果充分体现了山东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我省海关、商务和自贸试验区等多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探索进行先行先试的成果。”青岛海关自贸区与特殊区域发展处处长赵义介绍,近年来,青岛海关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从完善自贸创新制度体系入手,先后探索推出首创性监管创新举措40余项,5项在海关总署备案;12项入选山东自贸试验区首批最佳实践案例。

山东自贸青岛片区制度创新部部长周峰介绍,近年来青岛片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胆试、大胆闯,形成了一批覆盖广、收效好的制度性创新成果,这次更有16项制度创新成果入选。“以本次入选的进口原油‘先放后检’监管模式为例,这是我们联合黄岛海关改变原来进口原油需经海关检验才可转卸的相关规定,将流程优化的成果。”周峰介绍新模式实施后,进口原油可实现卸船与实验室检验并联作业,平均每批次货物验放时长减少48小时,在港原油船舶的非生产性停泊时间减少50%,每船次卸载过程约节省1.5天,可节省滞期费用约7.5万美元,企业物流成本大大降低。同时,进口原油提货时间由此前等待数日转为“即卸即提”,大幅提升港口的罐容周转效率。这一创新实践目前已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

(大众日报记者 孙源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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