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坞镇积极探索“小田并大田”模式——1.9万亩土地入社托管

村民喜领分红

记者于春芝通讯员苏安矗翟蕊蕊

“将家里的土地托管给合作社之后,省心又省力,还有租金和分红,这事儿真不赖!”近日,在丁坞镇“小田并大田增收又增产”农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集中签约仪式上,现场领取到5500元土地流转金的闫美贾村村民贾长清竖起了大拇指,连连称赞土地托管带来的好处。

签约现场,贾长清将自家5亩地托管到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计划过几天带着妻子去附近的共富工坊上班,“每年土地流转和分红,一亩地有1200多元,一点不比自己种赚得少,真是务工不丢地,不种有收益!”本次集中签约仪式全镇八大片区同步开展,跟贾长清一样搭上这趟现代农业发展快车的共260户,日签约流转土地3000亩。

近年来,丁坞镇聚焦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耕地“碎片化”等难题,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和盘活土地资源为抓手,借助土地整治、退林还耕、“三资”清理、人居环境整治、“三类地”改革等行动,盘活集体资产,用好集体资金,构建“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农户+经营主体”的“四位一体”农业经营模式,积极探索“小田并大田”土地托管模式,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通过“种管收售”一条龙服务,实现农田增量、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集体增值。

“没有固定增收方法,只要能让百姓得到实惠就是好方法!”“我们最大的原则就是‘不与民争利、最大程度让利于民’。”集中签约仪式现场,丁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左超的话,赢得在场群众的阵阵掌声。

土地流转金和分红能不能按时支付?土地承包关系会不会发生变化?……为了给广大群众吃下一颗定心丸,日前丁坞镇起草了《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办法》,确定了“群众自愿、试点先行、资源整合、全域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一变两不变,促进双增收”(一变,即经营主体由农户变成村集体经济组织;两不变,即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农民受益主体不变;双增收,即农民和村集体双增收)的工作原则,明确土地流转金提前预付,分红按比例定时支付等相关政策,引导扶持村集体集中托管土地,让群众从“不放心”到“我放心”,再到“有信心”。

“除了正常土地流转和分红之外,还有合作社发的工资呢。”借着集中签约仪式,苑小李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分红圆满落幕,社员李文海高兴地说,土地交给合作社后他又应聘成为合作社的一名工人,农忙时负责对接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在自己的地里干活,却能多挣一份钱,很划算!”他说。和李文海情况一样的,合作社里还有14人,他们多数是三留守人员,把自家的土地流转给合作社后,又参与到合作社的管理和生产中来,在家门口实现双收益。

“土地规模化经营可以助推农业现代化,我们将聚焦粮食产能提升和群众增收,在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托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发展等方面再发力,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真正做到让村民‘富’起来、村集体‘强’起来。”丁坞镇党委书记孙长新表示。

截至目前,全镇共有1.9万亩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经营,流转土地面积为全镇基本农田的28%,村集体收入增长超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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