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记者于春芝通讯员满谚青)近日,我区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2起养犬不办证行为,分别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15日晚,宋官屯派出所联合市城管局经开分局宋官屯执法大队、城区巡逻防暴三中队在辖区共同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9时许,民警在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一位市民养的灰色雪纳瑞犬只未按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根据《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该市民作出责令整改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17日早晨7时许,新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一小区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一位市民未办理养犬登记,随即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今年以来,经开区公安分局已捕捉流浪犬89只,办理犬证1847个,行政处罚违法养犬行为4起,行政处罚4人,行政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