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正式施行了5个多月了,绝大多数市民能够遵守,但也有少数市心存侥幸,并未完全遵守条例。
狗是人类的朋友,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欢乐,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不文明现象,尤其是犬吠扰民、随地排泄污染环境、恶狗伤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们正常生活,甚至引发人际纠纷和邻里矛盾,破坏社会和谐。因此,出台养犬管理条例十分必要。
养犬绝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私事,而是事关城市文明、事关社会和谐的大事,正如我们倡议“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一样,文明养犬也是一种文明的表现。对待那些不遵守条例的犬主有关部门一定要执法必严,提高违法人的违法成本。只有养犬者按规则行事,不忘公共利益,不忘社会责任,才能避免养犬人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产生冲突。文明养犬,犬主首先应自觉遵守养犬条例,对于少数不遵守条例的情况,还需要在强化管理上下真功夫,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倡导人们文明养犬。
实现文明养犬,一方面需要唤起内心的文明意识;另一方面也需要外部的“挤压效应”,鼓励群众监督甚至“该出手时就出手”。文明也是管出来的,目前,不少城市根据宠物狗数量快速增加的现状,都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范,通过硬性的规则给养犬人打好“预防针”,对不文明行为形成心理震慑。
从提升社会治理角度出发,我们也可以借鉴一些城市一手“堵”、一手“疏”的做法,从而实现规范文明,提升治理的效果。在严格执行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给犬主提供一定便利,如在遛狗密集的场所,每隔一段路设置宠物排便区或粪便收集袋,这也能形成一种督促。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规则的约束,也需要管理之手的助推。降低文明行为的成本,给守规则提供一些鼓励和方便,不失为一条实现社会善治的路径。
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新常态,离不开宣传教育的引导、法治的规范和制度的约束,但更多在于市民的自觉行动,希望每个养犬者都能自觉遵守规则,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宜居。
□张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