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毕向东

毕向东,男,中共党员,1969年8月出生,现任宁津县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省人民调解员协会常务理事,创建“毕向东人民调解工作室”,受聘为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自1991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从基层司法助理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已经在基层司法战线上奋战了29个年头。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宁津县的每条大街小巷,成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行者”和基层社情的“稳压器”,被群众亲切的称呼为“贴心人”。

一、根植基层献年华,润物无声“展风采”

很多人认为人民调解工作平淡无趣、没有任何新意,可做与否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毕向东坚定的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别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每一件都是关系民生的大事,调解不及时或处理不得当,不仅个人社会威信受到影响,还有可能激化矛盾或转变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甚至酿成流血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全身心的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注重纠纷事实、开展调查分析、做好回访等环节,公平公正的处理每件事情,化纷止争,息事宁人,切实承担了人民调解员的神圣职责。

毕向东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维权。杨某、赵某等14人受雇于宁津县某健身器材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份,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拒绝发放工资,受雇人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受雇人踏踏实实干活,却不能稳稳当当拿到钱,杨某等人心里越想越气,想通过上访要回血汗钱。毕向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介入,引导他们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联系了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代理进入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公司方代理人宋某表示现在资金困难,暂时难以支付工人全部工资,毕向东和援助律师从情理、法理上认真做宋某的思想工作,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并从情义角度与他交流,让他将心比心,理解农民工的困难,沟通协商工作持续了半个月。最终,公司方表示三日内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只是毕向东调解案例中一个小小的例子。

二、情系司法献终身,一生挚爱“谱华章”

29年来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毕向东的身影,他常说“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我老毕,哪怕是路再偏远、困难再大,我也要去调解”。辛苦的付出也收获了一项项荣誉,2013年10月毕向东作为全国唯一的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在“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培训班”上介绍《如何做好司法所工作》的经验,2014年4月创建“毕向东品牌调解室”,2017年5月当选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18年9月被聘为“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先后荣获“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全省模范司法所长”等30余项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二次。在他担任津城司法所长期间,该所获得“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荣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一次等多项荣誉称号,探索推行了“四情工作法”,打造了“零信访”乡镇的文化品牌。

自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至今,他调处的矛盾纠纷仅记录在案的就有4890多件,调处率、调解成功率均在99%以上,从未发生过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毕向东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宁津升级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了县、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纵向联动”调委会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家事纠纷、消费权益、信访事项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横向互动”的立体调解网络格局,创新打造了独具宁津特色的“1345”“大调解”工作品牌,总结出了一套成熟的“调解经”。

德州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德州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德州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德州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德州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