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纪委通报6起农村基层“微腐败” 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齐河县仁里集镇王南村党支部原书记王祥朋骗取坍塌地补偿款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齐河县纪委给予王祥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

武城县甲马营镇王小屯村原村委会委员王如艳骗取财政资金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武城县纪委给予王如艳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陵城区义渡口镇赵家店村党支部书记赵守龙乱收费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陵城区义渡口镇党委给予赵守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费责令退赔群众。

庆云县庆云镇东三里庄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东三里村党支部书记许新房截留、侵占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庆云县纪委给予许新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原县王凤楼镇西杨村村主任杨有利私分、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平原县王凤楼镇党委给予杨有利党内警告处分。

夏津县雷集镇大张庄村党员张玉彦骗取种粮大户补贴问题,雷集镇党委给予张玉彦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廉洁履行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三整治一增强”活动要求,把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握重点,加大力度,坚决惩戒违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救助、惠农强农、集体“三资”、土地征收等领域违纪问题,加大线索排查处置、交办督办和直查快办力度,强化问责追究,着力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为全市村“两委”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德州日报记者 王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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