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船来船往的运河德州段(资料图)
明钞(资料图)
随心
何为“钞关”?明朝时称纸币为“钞”,各行各业均以“钞”交税,“钞关”即“税关”,今天的海关或税务局。
明清时期,京杭大运河南北贯通,各港口商贾络绎,各类商品交易昌盛,征收过往船只的关税成为朝廷的重要税收来源。“钞关”是商税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故明清朝廷均在运河沿岸的重要城市设置了收税衙门——“钞关”。
据《明史》记载:明宣德四年(1429),“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于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悉令纳钞”。明成化年间,钞关开始收银两,后虽几经变化,“钞关”之名始终未变。清朝将“钞关”改称“常关”,因隶属户部管故也称“户关”。
五百多年前兴建钞关
明代实行禁海政策,京杭大运河不仅是漕运的命脉,也是南北商品流通的主干道。
明永乐二十一年(1423)山东巡抚陈济上书:“淮安、济宁、东昌、临清、德州、直沽,商贩所聚。今都北平,百货倍往时,其商税宜遣人监榷一年,以为定额。”
明宣德十年(1435),在德州设钞关。“在浮桥北运河西岸,后移浮桥南东岸,为临清州钞关所辖分关口,距临清总关水路三百三十里,专征河路货税。”
临清“运河钞关”始建于明宣德四年(1429),宣德十年(1435)升为户部榷税分司,直接控制着运河沿岸的税收。它另设七处分关:即前关、南水分关、北桥分关、魏家湾分关、尖庄分关、樊村分关和德州分关,分别负责收税和稽查水陆船货。
德州钞关距正关旱路一百八十里,水路三百三十里,负责查收正关以北由水路到德州的一切货税,是这七个分关中最主要的一个。
这是德州城历史上最早的“运河钞关”,具体位置在小西门外广川浮桥附近。
为何要在这里建钞关?
据相关资料记载:为防止越关逃税,临清运河钞关阅货厅前的“河内为铁索直达两岸,开关时则撤之”。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闰八月,又“于关前建浮桥”。就是说“钞关”在收税前利用铁索或浮桥做关隘,“德州钞关”之所以建在了浮桥附近,就是为了防止有人越关逃税,以浮桥作为关隘。
德州钞关与广川浮桥
要说清楚“德州钞关”的具体位置,就必须将广川浮桥说明白,因为在德州城的历史上,对该桥的记载较多且相互矛盾:
据《德州市志》载:“明洪武三十年(1397)在德州城区广川门(小西门)建广川桥。”按此记载:明宣德十年(1435),在德州城建“钞关”时小西门外已经有了浮桥。
康熙《德州志》记载:“清康熙十七年(1678)始建运河浮桥。”民国二十四年(1936)《德县志》记载:“运河浮梁始修于清康熙十七年(1678),雍正十二年(1735)改河西移,浮梁亦随之而移,故至今西关渡河处,名浮桥口。”据此,明宣德十年(1435),在德州城建“钞关”时小西门外没有浮桥。
而清康熙年间在广川浮桥建成时,常名扬为其撰写的《德州浮梁记》中有这样一句话:“城之西,旧有浮梁,以济涉,岁久尽废。”就是说在康熙桥建成之前,在这里曾经有一座浮桥,只是被废弃了。康熙十七年(1678)所建的运河浮桥,应该是在原址上重建的。
据此推断明宣德十年(1435),在德州设榷关“在浮桥北运河西岸,后移浮桥南东岸……”的记载还是可信的,故德州城的第一个“钞关”应在小西门外。
清常名扬《德州浮梁记》中还说:“康熙已未(1678)仲冬望浮梁成。计舟一十有三,舟上覆以横木,东西岸立柱石,系铁索贯浮梁,令相属。舟至则启,舟过则合,随波升降,安若康衢。浮梁之西筑斤十二楹,为停骖之署,膳夫役,以司启闭……”这个描述正好适合“钞关”防止逃税的要求。
明朝中后期,朝廷腐败,广川浮桥损坏无人修缮,故失去了防止越关逃税的作用,“德州钞关”便移到了北厂。据口传资料,“钞关”在北厂采取的是将渡船缆绳作为关隘的方法。清咸丰五年(1855),因黄河北徙,截流汶水,运道梗塞,河运停止,“运河钞关”受到了影响。至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漕运萧条,“运河钞关”也步入了萧条期。“德州钞关”又从北厂移到了桥口街南头的运河边,仍以运河渡口的缆绳为关隘。日伪时期,在桥口设“华北交通株式会社”及“德州河坊队”,并利用青帮对船运进行收税。
钞关曾收全国九成税
钞关的职能包括:征税、税则(制)和税收分配等方面,其中征税是“钞关”最主要的职责。
每一商船过钞关时都要填写税项,钞关的官员根据所填内容,按照商品的种类征收数目不等的钞额。如货船料税:明代主要依照船的规模征收,即所谓“每船百料,纳钞百贯”或“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清代修订船料则例,课税加重变细,如“里河并北河来五尺船,一只纳银三两八钱一分二厘”。货税一般分衣物类、食物类、用物类、杂物类等四大类,主要是依据通关货物之精粗、时价之高低来确定税额,分别征收白银一分、二分、一钱、二钱,至一两、二两不等。
明清时期,全国八大“钞关”就有七个设在运河沿岸。明万历年间,运河沿岸的七个“钞关”共收税31万余两;明天启年间,收税42万余两,约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0%左右。明万历六年(1478),临清“运河钞关”征银八万三千二百两。而山东全省税收折银只有八千八百六十两,只占临清“运河钞关”的百分之十一。
与此同时,“钞关”也出现了强征暴敛、乱罚款、乱摊派等事件,由此而发生了“苏州东林党人周顺昌、临清王朝佐、武昌、京西”等抗税事件,给朝廷造成了很大冲击。如明弘治年间大臣倪岳上疏称,钞关乱收税,“(客商)稍有不从,轻者重加笞责,重则坐以他事,边船拆毁,客商船只号哭水次……其科罚者……率皆供名入己……”朝廷也对其进行过惩治,但由于利益之原因只治其表而已。
还有,“漕船”是不交税的,可在漕运船中私自夹带一些物品赚钱的现象很普遍,故“钞关”就对其检查收税,由此双方不断发生矛盾,甚至拖延了漕运的时间。这也给朝廷制造了不少麻烦。
清朝道光、咸丰之后,运河连年失修,运输能力下降。光绪年间,运河漕运停止,“运河钞关”也大大减少了作用。可“德州钞关”一直照常收税,直到1945年日本人投降才暂停。1946年德州城解放后,民主政府按照规定,在船运公司建立了自己的税收机关,运河钞关彻底退出历史舞台。